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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用新型专利转让还是其他专利转让的流程

不管是实用新型专利转让还是其他专利转让,流程大致都是一样的,只是提交的资料内容不一样,一般流程提交申报书→提交证明资料→审查→缴纳费用→完成转让。

具体流程如下:

提交申报书,申报书一般是《着录项目变更申报书》,可以前往国家知识产权局进行提交,注意填写申报书时候一定要仔细,不得有误,与之后提交的材料内容要相一致。提交申报书后,接着就需要提交证明材料,因为涉及的是实用新型专利转让,那么必然要求提供转让双方签订的转让合同,需要提供原件,如果提供经过合法公证的复印件也是可以的。如果一个专利有多个专利共有人的话,转让必须要经过所有权利人的同意才可以转让,所以必须要提供所有权利人同意转让的证明。提交资料后,产权局会对资料内容进行核实,核实无误后会进行专利转让,变更着录项目的内容,但是申报人必须在提交转让申报一个月内进行费用的缴纳。

签订实用新型专利转让合同需要注意的地方:

转让专利必然要求签订转让合同,首先进行专利转让的转让人一定要对所转让的专利有所有权,如果没有所有权,是必然不能转让的。如果转让的专利不属于个人所有,而是公司、企业或者组织所有的,必须要经过主管部门的同意,进行批示后才能进行转让。如果说专利要转让给他国或者是外国人的,要求就更加严格,必须要求经过国务院的同意,进行批示后才可签订转让合同。转让合同一旦生效,转让人对于专利所享有的权利和义务都一并转让给受让人。

但是需要注意的是,对于专利转让的受让人也是有严格要求的,受让人获取专利的目的不可以是为了垄断技术,如果是出于此目的进行的转让可能是不予通过的,受让人不得将转让获得的专利让第三人享有并且对第三人收取费用,否则有权认定转让合同无效并要求进行赔偿。转让专利时,转让人不能说只是签订转让合同转让了权利和义务就可以了,必须要一并交付与转让的专利相关的技术知识,并且要求对受让人进行指导。还存在一种情形是,转让人在转让之前与其他人签订了专利实施许可等合同(除专利转让合同外的合同),如果进行专利转让后,之前的合同依然有效,对于之前合同中订立的权利和义务,一并转让给受让人。

随着国家教育的发展,我们国家的专利数量也越来越多,加上国家对于专利的保护越来越重视,在专利保护这一块的法制建设、制度管理也越来越完善。很多拥有专利权的个人也很多,但是他们单个的力量去推广自己的专利,普及到广大的群众是很困难的,所以很多人选择自己创业办公司、或者是找其他公司,转让自己的专利,在转让过程中,一定要注意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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